袁海霞: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
摘要: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比如持有人会议制度中中小投资者在其中的地位、话语权非常弱,针对中小投资者的机制应进一步健全补充,允许投资者针对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提出异议。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对发行人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培训,强化投资者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行为的约束。
1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21期)于线上举行。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袁海霞出席并以“宏观稳杠杆下的中国信用风险表现、趋势及防范”为题发表演讲。
袁海霞表示,可考虑从四方面进一步化解存量和新增风险。对于当前中国债务水平和债券市场的存量规模来讲,风险释放是常态。一是应保证宏观政策不急转弯;二是要认识客观规律,对风险释放做好管理和引导;三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发挥其融资功能;四是要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具体而言,一是宏观政策不急转弯,加强财政货币协调性。以地方政府为例,当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化解主体基本上都是各地融资平台,融资平台的债务又和各地金融机构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这类债务化解上,要重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时间上的配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传染。
二是要摆正观念。当前中国债券市场存量已经超过110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亚洲第一大,但违约规模和违约率远低于美国。随着我国进入经济增速换挡期,债券市场风险释放进入常态是正常的。要结合市场化改革优化定价机制,提高债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做好债市预期管理。发行人要与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评级机构充分沟通,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从而避免一些超预期事件带来的市场剧烈反应。
三是可以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债券市场韧性上有所作为。通过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提升各市场板块的活跃度和流动性。对债券市场而言,要针对其结构失衡、定价机制扭曲、逃废债行为等采取有力措施,对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管和处罚,增强投资人信心。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信用市场的结构,进一步发展高收益债市场,为民营企业和低评级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支持。还要进一步丰富市场参与主体,吸引更多合格参与主体和投资者。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比如持有人会议制度中中小投资者在其中的地位、话语权非常弱,针对中小投资者的机制应进一步健全补充,允许投资者针对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提出异议。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对发行人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培训,强化投资者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行为的约束。
为何违约频发?袁海霞认为,从宏观上看,在债务投资驱动经济增长模式下,宏观杠杆率快速攀升,但是,在经济下行周期,经济增长对于债务本息覆盖水平和能力在趋弱。从微观上看,实体经济主体随着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表现在财务以及现金流对应的债务、或者对短期债务覆盖能力的弱化。与此同时,再叠加上融资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再融资能力或者再融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回到2020年上半年,在疫情对冲政策下,风险得到了很大的缓释,但风险实质上并没有得到解决”,她指出,2020年下半年,随着宽信用的边际收紧,经济稳步修复,政策发生了一些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高负债经营模式下,其再融资压力是加大的,反映在经济运行中,原来的一些对冲性的融资行为和投资性的融资行为也就转化为旁氏融资的行为。旁氏融资出现的越来越多,就不可避免带来违约的发生或者是信用风险加快的暴露”,袁海霞分析认为。
责任编辑:张洽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