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乡村振兴应充分发挥乡村的特有功能
摘要:陈锡文认为,振兴乡村的产业、文化和生态实际上就是要充分发挥乡村的特有功能,即巩固农业基础、守护青山绿水、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因而乡村振兴不能简单照搬城镇建设的路径。他表示,不能低估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严峻现实,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比较大,要尽快规划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前景,使这两个指标与我国基本建成现代化国家和建成现代化强国时的状况相称。
中国发展网讯 11月2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光明网和《社会保障评论》编辑部协办的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大家谈”在线举行,邀请政界、学界、产业界11位专家共聚一堂,从政策制定、农业农村问题研究、农村产业发展等角度深入讨论,共同探寻中国的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之路。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题为“在乡村振兴中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演讲中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推动乡村振兴不仅是农村和农民的事情,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事情。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目标之二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使农民富裕幸福、农村和谐秀美,两个目标的实现必须相辅相成、同步推进。
对于怎样才能实现乡村振兴,陈锡文指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人才、组织是主体,产业、文化、生态是客体,振兴主体的目的是振兴客体。因此,不仅要提高乡村专业人才的比重,更要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展农民需要的各种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高农民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组织化程度。
陈锡文认为,振兴乡村的产业、文化和生态实际上就是要充分发挥乡村的特有功能,即巩固农业基础、守护青山绿水、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因而乡村振兴不能简单照搬城镇建设的路径。他表示,不能低估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严峻现实,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比较大,要尽快规划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前景,使这两个指标与我国基本建成现代化国家和建成现代化强国时的状况相称。
陈锡文提出,还有两个情况值得引起高度关注:一是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水平过低,除了应当合理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财政补贴水平,农村养老设施和服务的缺失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抓紧研究并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为主要依托的多元化、多样化农村养老设施和服务体系;二是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镇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问题。许多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都与户口关联,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城市政府没有相应的承受能力。这一问题既需要依靠发展逐步解决,也需要城市政府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对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实际需要,将其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加以建设,逐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责任编辑:刘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