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四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摘要:近年来,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市场主体满意为导向,强化司法服务,优化纠纷实质化解模式,深化审判辅助事务改革,深化巩固企业联系机制,常态化走访回访企业,压缩解纷时间,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提高解纷便利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市场主体满意为导向,强化司法服务,优化纠纷实质化解模式,深化审判辅助事务改革,深化巩固企业联系机制,常态化走访回访企业,压缩解纷时间,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提高解纷便利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强化高质量司法服务,升级市场主体商事解纷便利度。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建成功能合理、设施齐全、宽敞明亮,面积约350平米的诉讼服务中心,集导诉台、12个诉讼服务窗口、便民自助服务区、诉前调解室为一体的功能配置。选派业务强、流程熟、服务好的工作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讼服务。建立涉市场主体的商事纠纷快速调处工作机制,专门开设商事纠纷绿色通道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瓮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理念,积极提供多元化、智能化诉讼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实现智能化立案一次办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天候接通,自去年10月1日以来网上立案3754件、跨域立案7件,推广使用移动微法院,实现“指尖诉讼”,完善网上缴退费、网上阅卷、远程庭审等智能系统建设,司法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
二是优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探索建立集中办理涉市场主体商事纠纷工作机制,科学调配司法资源,组建商事纠纷专业化解纷团队(涉商事纠纷速裁组和涉商事纠纷执行组),专门负责涉商事纠纷的受理、保全、诉讼、执行全流程业务办理,全面压缩涉商事纠纷化解时间,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实现类案同判,商事纠纷化解得以提质增效。同时对各类市场主体涉商事纠纷,出台司法保护意见,充分行使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处理和适当保护市场主体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禁止对涉案市场主体进行超标的查封、超期扣押、久拖不决,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刑事犯罪的市场主体,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很好的教育示范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审判辅助事务,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案矛盾”仍然凸出。为缓解司法资源紧张的问题,瓮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改革政策,积极探索将非核心审判辅助事务公开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构建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模式,组建诉讼服务、集中送达、庭审速录、执行辅助、卷宗整理五个专项服务组。通过人员公司化管理、事务集约化运作、节点流程化控制,生产力得到深度解放,最大限度发挥效能,提升审判辅助事务专业化水平,真正实现了减负增效的预期,取得了送达快、案件质量好、解纷便利度高、解纷耗时短的成效。今年以来通过集约化送达平台推送电子送达各类案件6733件,送达成功28914人次,并推广使用智能“云柜”收转材料,实现当事人提交材料和法院送达裁判文书的双向收转,既保障材料流转安全,又实现裁判文书的有效送达,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服务。
四是细化市场主体联系工作机制,构建便捷的政企沟通渠道。制定联系市场主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联系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主体走访回访活动,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健康发展,对标准化服务市场主体实施动态监测。同时结合政法大走访活动,深入市场主体了解生产经营困难,分析影响制约发展因素,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积极参与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今年以来走访回访市场主体156个,收集问题类意见建议43条,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任重道远,绝非一蹴而就,瓮安县人民法院将以务实创新的姿态笃定前行,持续强化司法服务,坚持依法打击和司法保护相结合,深化审判辅助事务改革,加强市场主体联系,奋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水平。
(张丽梅、卢昌劲)
责任编辑:杨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