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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ZF20230155】: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鑫达小区2号楼7-1102室房产

2023-07-03 17:27 中国发展网

摘要:【GGZF20230155】: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鑫达小区2号楼7-1102室房产

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中国发展网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3年7月12日上午9:30时至2023年7月13日上午9:30室(延时除外)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鑫达小区2号楼7-1102室房产,建筑面积约153.12平方米,合同编号:2012-0002715,产权转让,起拍价:382188.00元,保证金:60000.00元。

注:1、房地产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面积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

2、拍卖标的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拍卖标的展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下午5:00时。

4、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时。

5、竞买人应在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账    号:149262775647),并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据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伦春自治旗支行;账号:15050161753600000381)

8、房地产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只提供拍卖标的现有手续,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税]以及可能存在的拍卖物上附着的欠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欠缴财产税款、本次拍卖前发生的多次过户交易税费、委托方因获取拍卖物可能产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围堤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以及报建、建设环节中欠缴的款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税)、房产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存在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任何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9、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604756752 400-0475-019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岸华庭小区 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责任编辑:时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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